德國貨幣
馬克(Mk或M)是德意志帝國的第一個單一貨幣。1871年12月4日,法律確定了付款方式的含金量。1分相當於0.358423克純金。1876年1月1日,該貨幣逐步引入整個德國,並取代了其他本國貨幣。從1871年12月4日到1914年8月4日,該商標是法定貨幣。
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時,該貨幣的黃金支持被取消,硬幣不再由貴金屬製成。直到1923年,開始的通貨膨脹無可估量地增加。從1919年開始,紙質馬克是官方的付款方式。後來介紹了金標記和紙標記。在1914年之前和1914年之後的貨幣之間應該有區別。
1923年11月20日,德國總理斯特雷斯曼(Reich)引入了倫滕馬克(Renenmark)。貨幣改革結束了惡性通貨膨脹。Rentenmark由債券擔保。1924年8月30日,德國馬克也被引入。帝國馬克再次得到了國家的支持。Rentenmark的更換沒有發生。兩種付款方式均具有相同的縮寫RM和相同的匯率:1萬億紙幣= 1 Rentenmark或1 Reichsmark。這兩種貨幣的有效期從1924年一直到1948年的貨幣改革為止。
德國商標是由盟國(美國,英國和法國)於1948年6月20日推出的。著名的縮寫是DM,DEM或D-Mark。正式的ISO代碼是DEM。從1948年6月21日起,德國商標成為德國西部的法定貨幣。只有薩爾是例外。柏林的三個西部地區直到1948年6月24日才獲得DEM。最初,D-Mark僅作為Ostmark的附屬貨幣引入,直到1949年3月20日才成為西部地區的唯一貨幣。從1957年1月1日起,薩爾州就屬於FRG,從1959年7月7日起,德國馬克也是該地區的官方貨幣。
貨幣改革是通過發放“賞金”進行的。首先,每個自然人收到一定數量的DM 40,-之後又收到另一個DM 20。現有的信用必須在1948年6月26日之前報告給主管當局。匯率為10:0.65,即100馬克兌換100馬克,您收到了6.50德國馬克。工資,房租,稅金等的匯率為1:1。
由於統一過程,GDR商標向德國商標的轉換於1990年7月1日以不同的匯率進行。私人可以交換1:1達到指定的限制。固定收入和支出(例如工資,房租)也應按此比率支付。高於指定限制的轉換率是2:1,對於非GDR公民,轉換率是3:1。
獨立的D-Mark於1999年1月1日被歐元引入所取代。鈔票和硬幣的有效期至2001年12月31日。在2001年12月之前,銀行客戶可以選擇以歐元或德國馬克保留其帳戶。從2001年12月31日開始,所有帳戶都轉換為歐元。固定匯率為1歐元= 1.95583德國馬克,1德國馬克= 0.51129歐元。德意志聯邦銀行仍按此匯率兌換德國馬克鈔票和硬幣。